提出并开展了《贵州省不同农业区域乡级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模式及示范建设研究》
乡级农村经济社会, 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基础, 是“ 三农” 工作的第一线, 是解决“ 三农” 问题的重要切人点之一, 直接关系到县、地区、省、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系到农民增收、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当前, 我省农村经济社会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 乡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未根本改观, 保持和促进乡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乡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发达省( 市、自治区) 相比, 差距很大。
2005年我会提出了开展( 贵州省不同农业区域乡级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模式及示范建设研究》工作, 并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大力支持。我会已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后一个时期服务于“ 三农” 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并结合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进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